问题 | 货拉拉死者背景被人肉合法吗? |
释义 | 人肉搜索属于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死者的隐私由于涉及其近亲属的情感同样受到保护。 一、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吗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二、在酒店里发现摄像头可以报警吗 可以。自然人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侵犯隐私权的法定情形有:(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三、爆别人通讯录犯不犯法 轰炸通讯录的方式对借款人施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在两点上:首先,催收者在轰炸通讯录的过程中泄露借款人的个人隐私,而隐私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催收者轰炸通讯录的行为不仅对借款人形成骚扰,并对借款人的亲朋好友形成骚扰;其次,催收者在轰炸通讯录的时候,对借款人的名誉权造成侵犯与损害。催收者在未经过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轰炸通讯录的同时还会对借款人的家人、亲朋好友等联系人几乎都会采用谩骂、不文明的方式让借款人还款,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第十一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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