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头医保门诊新政策 |
释义 | 汕头医保门诊新政策如下: 1、门诊报销金额达到限额后,自动启动二次报销。 2、缴费基数为本人或单位上年工资收入或月平均工资,本人或单位上年工资收入或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1200元。 4、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次报销,不设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5、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用完后,不再设置二次报销比例,自动停止报销。 特殊病门诊办理所需的资料包括: 1、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历。门诊病历需要包括病人的基本信息、临床表现、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 2、医院开具的费用清单。费用清单需要详细列出门诊治疗的各项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材料费等; 3、医保卡和身份证。需要提供医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生诊断证明。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特殊病诊断证明,证明病人确实属于特殊病范畴;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住院证明、手术证明等,也需要一并提供。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特殊病门诊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之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在办理特殊病门诊时,需要提供充分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获得医保报销。 综上所述,哈尔滨特殊门诊的办理流程可能因为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应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的官方公告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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