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话录音是什么证据 -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电话录音在法律上归属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2、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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