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出家是否要离婚 |
释义 | 按照佛教传统及现行国家政策,准备出家者,应妥善处理家庭、经济、工作等有关事宜,如:办妥离婚手续、工作上无遗留经济问题等,随后即可向寺庙申请出家,并在寺庙接受考查,期满一年,后方充许剃度出家。 一、夫妻离婚欠的贷款是要共同来还吗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不一定是要共同来还。如该笔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如果贷款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该贷款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借贷人一人偿还即可。 二、民法协议离婚时债务怎么办? 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才是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该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应当按照具体情况进行承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必须对债务达成清偿协议,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当由个人偿还,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