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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资产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国有资产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
    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有:初步审批、清产核产、审计评估、申请挂牌、签订协议、审批备案、核准登记。且双方订立的转让协议应当保载明双方身份、转让标的详情、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必须要挂牌吗?
    必须。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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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7: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