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第一次提取可以取多少 |
释义 | 公积金第一次提取可以提取百分之七十额。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如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公积金因为购房并且使用房贷而要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若是购房,但是没有使用房贷,一次性付清的情况,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若是因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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