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洪湖东分块房屋补偿标准 |
释义 | 洪湖东分块房屋补偿标准为: 1.房屋补偿的费用(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关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主要结构和折旧程度,来进行一个划档,并且一般也是按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计算的。 2.周转的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来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都会予以一定的相关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一般都是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一个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者是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来进行一个安置的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家征收房屋土地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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