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办理港澳通行证多久 |
释义 | 湘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间:承诺5个工作日,法定10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港澳同胞遗失回乡证可申请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 法律分析 一、湘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需要多久时间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湘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拓展延伸 湘潭市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间及所需材料 湘潭市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时间大致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彩色照片、申请表格等。申请人需亲自前往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办理期间可能需要进行面试或提供补充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公安局。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持通行证自由往返港澳地区,但需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建议提前规划行程,确保办理时间充裕。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以当地公安局的规定为准。 结语 办理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通行证。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照片等材料,并在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自由往返港澳地区,但需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请提前规划行程,确保办理时间充裕。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以当地公安局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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