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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释义
    物业费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也需要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是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如下: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6、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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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8: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