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村监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监会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任职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能正常履职;成员中应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