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社保怎么调基数 |
释义 |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员工的工资构成虽说有所调整,但是工资总额应该是差不多的,而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购买社保是要看收入总额的,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拆分,实际到员工手上能有多少。这样保证了员工的利益,但是公司承担的成本会比较高;社保基数是每年社保局通知定期申报的,不在申报期内,加薪后基数也不会改变,每年的基数申报期内,单位按每人在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做基数申报。申报基数低于当地社保局规定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扣费。如果申报基数高于最低基数的,按申报基数扣费。根据国家社保缴费政策,每年都要根据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来缴纳社保费用。一般都是按照前年下半年到次年上半年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如果平均工资低于社保缴费的最低基数,单位需要按照最低基数标准缴纳社保,如果平均工资超出最高基数,一样只能按照最高基数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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