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由应届生本人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核实学生证等材料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以证明毕业生的身份。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去学校档案馆走一趟,找一下自己当年的毕业资料。然后找到了自己的毕业资料,复印一份。去学校之前跟教务处老师联系好,告知你的基本情况就好。学校有义务受理学校毕业证明书的补需要的。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报到、就业: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