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产证日期从什么时候算 1、房产证上的时间是从领取新契税发票的开具日期起算,或从领取新产权证上的登记日期起算。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