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拟制血亲之间可否结婚 拟制血亲之间不一定能结婚,虽然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但是如果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的也不可以结婚。 二、拟制血亲指的是什么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 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三、拟制血亲可以参加继承吗 拟制血亲是可以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拟制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