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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到传票怎么应诉 -民事诉讼
释义
    法律分析:
    一、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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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