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原告收到传票后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传票是一种诉讼文书,收到传票应该按时到庭。如果原告不出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收到传票后怎么应诉 第一、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先向被告邮寄起诉状、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部分法院有时也会连同传票、应诉通知书一同邮寄。此时,需要做的就是弄清原告是谁,案由是什么,对方诉讼请求是什么,为何会被起诉,对方有什么证据等等。第二、准备起草答辩状,按照法律规定自收到起诉状15日之内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如果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三、去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有哪些证据材料,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相应地被告也应当收集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己方证据,如果有证人出庭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目前部分法院会在庭前通知当事人质证,但多数法院是在开庭当日组织原被告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第四、如果被告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被告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庭前向法院提交相应的委托代理手续。最后,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时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就会缺席判决,此时被告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民事原告收到反诉状怎么办 1、按法律规定,可以就反诉部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2、在现实中,最好是不提出正式的书面答辩状,在正式庭审前可以不事先提交相关证据。作为原告,可以就被告的反诉,积极准备反驳的证据,到时听法庭的通知参加或委托律师参加庭审。 被告收到民事起诉书原告怎么办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其次也要注意有无可提出管辖异议或反诉的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 民事诉讼被告抗辩后原告该怎么办 需要按照流程进行答辩等。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开庭传票原告、被告都会收到吗 开庭传票原告、被告都会收到。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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