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税主权,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独立自主地处理有关本国海关税收事务的权力。一个国家完整的关税主权一般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权力:(一)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的权力;(二)管理海关行政的权力;(三)独立处理关税收支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