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伤有后遗症怎么办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受伤有后遗症怎么办 1、交通事故受伤有后遗症,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医院出具的证明有哪些 1、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 2、护理费用。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人员数量,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人员; 3、营养费用。住院和出院后所需的营养补充; 4、误工时间。出院后所需的休息时间; 5、伤残赔偿。伤者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需要医疗机构出具受害人伤残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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