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50年没到期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证50年权限到期了,使用权人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50年权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因此到期后只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一、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理 房产抵押只有去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才有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抵押的,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人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房屋产权是个人财产,不存在到期的说法。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所以需要由房屋所有权人在到期前一年向国家联名申请续期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 二、商铺产权到期如何续住 商铺产权到期后续产权的方式是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70年产权只剩45年有什么影响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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