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兆流产住院医保能报销吗 |
释义 | 先兆流产住院保胎医保不能报销。 生育险可报销产检费用,分娩费用,流产费用,剖腹产医疗费用,生育期间住院医疗费用、生育相关并发症等医疗费用,但是保胎的相关费用生育险是不报销的,即医保不会报销。 先兆流产是指在妊娠早期出现的阴道少量出血,时下时止,伴有轻微下腹痛和腰酸的一种疾病。可能导致流产,也有可能经过适当治疗后继续妊娠。主要是因为孕妇体质虚弱,或劳累、外伤(包括不当的阴道内诊、性交)所致。相当于中医学的“胎漏下血”。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如下: 1、服务项目类包括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包括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等;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包括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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