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多久能恢复成功 |
释义 | 专利权一般会在两个月内能恢复成功。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一、涉外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当事人向专利局进行专利申请所应当经过的流程如下: 1、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行公布。公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对实质审查通过的,发布专利权证明。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如下: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三年内,自专利申请之日起四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以消除或者减少对竞争的不利影响;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国家紧急情况或者非常情况下,为公共利益的目的,可以给予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公共卫生目的,可以制造、出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际条约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专利药品; 5、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技术进步。 三、专利权转让的转让费用需要多少 专利转让是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转让专利权的费用需要转让和买受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