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行为的表现形式? |
释义 |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 第一,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行为; 第二,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第三,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了; 第四,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第五,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 第六,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第七,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 第八,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即招标者与某投标者商定,在公开投标时,故意抬高标价,使标价高于通常价,而致其他投标者上当吃亏。高价定标后,招标者按约定给故意抬高标价的投标者一定的偿金。 一、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宣布本项目流标。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招标代理)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全网标流程电子标书,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指定网站,并保证电子标书能正常解密。如超时上传或无法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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