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所在地不给改,怎么办? |
释义 | 公安局不允许改变户口本上的名字,但当事人可以询问不予变更的理由,并根据法定规定进行更正,直到满足要求。如果公安机关无法提供合法理由或理由无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投诉或申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户主或本人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内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申请。 法律分析 想改户口本上的名字可公安局不让改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向做出不予变更登记的公安机关询问具体的不予变更理由,再按照变更的强制规定进行更正,直到满足法定变更要求。若公安机关无法提供合法不予登记理由或提供的理由无法律依据的,当事人可以行政投诉或申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户籍所在地无法变更的情况? 当面临户籍所在地无法变更的情况时,有几种应对策略可供选择。首先,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特殊程序,可以使户籍发生变更。其次,您可以考虑与律师咨询,了解是否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该问题。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和理由,以争取户籍变更的机会。最后,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例如通过购买房产或租赁房屋等方式,改变实际居住地,以达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请注意,具体应对策略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在采取行动之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结语 合理变更户口本上的名字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有时公安局可能会不予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不予变更的具体理由,并按照强制规定进行更正,直到满足法定变更要求。如果公安机关无法提供合法理由或理由无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行政投诉或申请行政诉讼。若遇到无法变更的情况,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律师,或通过证明材料和沟通争取变更的机会。如无效,可以考虑其他解决方案,但请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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