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酒店床单上弄上血了需要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宾馆床单弄上血迹,属于使用不当,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客人入住一家宾馆时,两者已经确立合同关系。但是如果说在酒店的床单上弄了一片血迹,就像姨妈血那样。是需要赔偿的,因为这样的血迹并不好清洗,而且范围比较大。可能有的酒店很在意床单的清洁度,店家需要很用力的去清洁它。过度的清洗可能会影响被单的质量。所以通常会要求赔偿。赔偿的钱大约是这套被单的二至三倍。《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衍生问题: 顾客摔倒在酒店有责任?酒店是否对顾客摔倒存在过错,多大的过错,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其中第六条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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