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13.5元/小时、12.5元/小时。 法律客观: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56号)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13.5元/小时、12.5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