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调解的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 1、调解动员阶段。也就是说,法官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态度,动员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交换意见,法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在中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4、当事人就离婚或者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义务的分担达成协议),法官将协议内容如实记录在笔录中,经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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