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回庆阳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外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回庆阳需要集中隔离。 庆阳防控措施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对高风险区溢出人员,执行居家隔离7天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高风险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3、5、7天)核酸检测。 3、对低风险区流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执行3天2检措施,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4、对所有省外来庆返庆人员,一律实施落地检,省内来(返)庆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通行,无法提供的实行落地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