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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怎么使用呢?
释义
    使用医保的办法:如果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报销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的医院或药店直接结算。
    一、自费的医药费发票能去社保报销吗
    自费的只要符合报销条件的也是可以报销的。只不过报销的比例低一些,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先行全额自费结清。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证、费用清单去医保部门报销即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取环费用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三、社保卡医疗账户余额只能提现不能直接取现吗
    社保卡医疗账户余额不能取出,只能报销,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职工离职后,只有当生病、就医,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才可以申请报销医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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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8: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