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开户和个人开户退休年龄 |
释义 | 1-2个月办结,是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的,这个很重要。但是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即使档案不存在,现在企业都已经弱化对档案的管理。档案的作用主要是以前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工龄(未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果档案没有记载,两地社保关系合并。这是人社部统一规定的转移流程。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都还是在的,在社保系统中是记载的。 一、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档案丢失办理退休找企业补办,补办之后可以办理退休。办理退休需要手续资料有以下四点: 1、就是身份证; 2、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当然了有的地区已经开始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所以社保卡也需要到对应的银行柜台激活金融功能。 3、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主要用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是特殊工种退休,人事档案还要有从事特殊工种记载的相关材料; 4、有特殊增发待遇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如享受独生子女津贴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 退休手续办理的流程按照以下两点: 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 二、退休金在什么时候发放 退休金在退休的时候发放的。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加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百分之五十八点五。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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