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资产需要交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属于企业收入。应当纳税。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