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物转让需要拥有权证书作为有效凭证。如果没有权证书,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不动产权利证书是不动产权利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2.《物权法》第七条: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不动产登记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后发证,证明权利。 3.《不动产登记法》第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核实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登记不动产权利。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权保护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权属证书是物权的有效凭证,在未经登记或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房屋抵押物的转让需要拥有权证书作为有效凭证,如果没有权证书,则需要进行补证。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核实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且登记后发证,证明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