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全日制研究生落户多久办好?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 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除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外,与其他人员共有的,必须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签订协议或到公证机关办理公正:同意现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该自有房产内,并提供相关业主的居民身份证; (二) 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户口簿; (三) 落户居(村)民委会员集体户的,提供居(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户口簿; (四) 落户人才公共户的,提供相应人才公共户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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