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
释义 | 不需要。股权变更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本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机构代为办理股权变更事务。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转让人可以与委托人依法达成委托代理协议。 一、股权变更手续要如何办理 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具体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二、股权变更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在股权变更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变更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4、明晰股权结构。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变更需要的手续有: 1、作出股东会决议;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 4、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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