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第一债务人 |
释义 | 第一债务人又称主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债务人是什么 债务人通俗地说就是欠钱的人,往外借款的人叫做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按时还钱,债权人可以起诉。另外,除了金钱债务,还可能因为其他的合同关系产生债务,比如该给付的货物没有及时给付等,或者因为侵权行为,比如交通事故肇事人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凡是负有义务的人都可以称为债务人。法律上讲的债务人就是负有义务的人。 什么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欠了别人的钱,但是别人又欠了当事人的钱。那么这个欠当事人欠的人就是次债务人,也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什么是不良债务人 结合银行业不良债务的概念,我们认为不良债务人主要指的是资产状况不良,不一定具备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如果债务人具有多次抵押、多方贷款、失去联系等行为,都可能是不良债务人。如果债权人了解到债务人存在以上行为,建议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损失扩大。不良债务人概念能够帮助我们对抗债务人的不良行为。 什么是连带债务人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第一债权人是指什么意思 第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该内容由 薛雯雯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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