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治区的法律是不是不一样的? |
释义 | 自治区的基本法律都是一样的。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所以法律都是统一的,不存在不一样。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作适当的变通,变通的范围和级别都是严格规定的。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条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二)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第六条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