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就不能办理房产证。 目前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的房产证均为不动产权证书。对于集体土地上盖的安置房屋,大部分地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某些地区允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证书中载明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这就意味着此类安置房即使有不动产权证书也是无法在市场上公开销售并进行过户的,因为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公开交易、转让。 一、土地证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15年3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能办多长时间 拆迁分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什么时间能拿到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规定是满5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就能办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