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共用管道堵塞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关键在于确定管道堵塞的具体原因。 1、初始管道设计问题导致堵塞,造成管道返水,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业主私自违规改动管道,导致堵塞,造成管道返水,业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异物堆积导致堵塞,造成管道返水,如能明确责任主体,应由责任方承担,不能明确主体的,由楼上业主共同承担责任,业主有证据证明不可能丢弃的除外; 4、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定期疏通义务导致堵塞,造成管道返水,物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存在多种缘由的,应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而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属于物业共用部分,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定期检测和清理共用部分的下水管道,以保证共用部分的下水管道畅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