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胎办证程序(官方语言是: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办理对象 1、女方户籍在本市的; 2、男方户籍在本市,女方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事实迁移到本市的; 3、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的流入人口,在本市现居住地共 同居 住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PS:如果以上情况都不是,不好意思,请回原籍办理 二、受理机构 PS:“受理机构”并不是发证的地方,是领取《婚育状况证明表》和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并帮助你办证的地方。具体发证的地方是街道办事处。 请对照下面情况看自己在哪里领表。如果是在居委会、 集体户口 托管处领表,记得要带上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 、 结婚证 原件去,要不然别个可能不给你滴。 1、一般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受理。 2、男方户籍在本市,女方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事实迁移到本市的,申请人在男方户籍地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男方户籍所在地应该受理。 3、申请人属集体户口的(户口在水上公安分局、各类企业、学校、人才中心等),由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受理。 4、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口在本市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受理。 以上是对武汉 准生证 办理流程的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