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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释义
    法律分析:为切实保障我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度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管理,确保救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位,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冬春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有: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阳光运行,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公平合理,做到“四程序、两公开”,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二)坚持政府主导、受灾群众自救、社会互助的原则。倡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发动有劳动能力的受灾人员树立信心搞好生产自救,摒弃“等、靠、要”思想。
    (三)坚持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困难群众受灾程度合理分配救灾款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把救灾款物主要用在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不良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 救助规定
    (一)救助对象。冬春生活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受灾困难人员,根据受灾情况和困难程度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绝收或严重减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造成冬春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通过口粮救助、衣被救助、取暖救助等类别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口粮救助补助的标准以每一年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内容为准。参考2020—2021年度指导标准为:一类对象为每人每天0.5公斤(折价3元)口粮,平均每人救助3—6个月(即:1人户不低于350元,2—3人户不低于500元,3—5人户不低于800元,6人以上户不低于1000元);二类对象为每人每天0.5公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3个月(即:1人户不低于300元,2—3人户不低于400元,3—5人户不低于600元,6人以上户不低于800元);三类对象每人酌情救助口粮1—2个月(即:1人户不低于200元,2—3人户不低于300元,3—5人户不低于400元,6人以上户不低于600元)。
    (三)对象确定。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即: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张榜公示;有异议、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有异议但不成立的,均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切实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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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