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乡市医保参保缴费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1.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原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遵循低水平、广覆盖、属地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居民个人交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阶段的在校学生(含在校大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3.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的时间、方式在校学生于每新学年开始时参保、缴费,其他人员于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参保、缴费。大中专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少年儿童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含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属于低保救助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重度残疾人员由残联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通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4.参保缴费程序: 1、在校学生缴费:学生缴纳保费—>学校收费、登记造册—>学校到中国银行缴费—>学校到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人员缴费:低保人员—>民政部门收费、登记造册—>民政部门到中国银行缴费—>民政部门到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3、重残人员缴费:重残人员到残联缴费—>残联收费、登记造册—>残联到中国银行缴费—>残联到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4、其他居民缴费: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事处缴费—>社区、办事处收费、登记造册—>社区、办事处到中国银行缴费—>社区、办事处到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为25000元,补充医疗保险为30000元。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用,一级医院按70%报销;二级医院按60%报销;三级医院按50%报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以后连续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但总额最多不超过45000元。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按80%的比例予以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6.新乡市城镇居民第一批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解放军第三七一中心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新乡市妇幼保健医院,新乡市荣康医院,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新华医院,新乡市公立医院,新乡市口腔医院,新乡市红旗医院,新乡市结核病防治所,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职工医院,一零三厂职工医院,新机职工医院,中原纱厂职工医院,一三四厂职工医院,七五五厂职工医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