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宝鸡取暖费发放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范围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2、城市低保户;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取暖费成本包括以下部分: 1、取暖成本包括取暖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取暖生产成本是指取暖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取暖成本的直接费用;取暖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取暖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2、税金是指热力企业(单位)生产供应热力应当缴纳的税金; 3、利润是指热力企业(单位)应当取得的合理收益。现阶段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 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