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临时建筑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释义
    临时建筑不需要施工许可证,但需要办理临时建设项目手续。
    临时建设项目手续有:
    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申请批准:
    1、申请书(说明报建地点、栋数、层数、建筑面积及采用主要材料等);
    2、规划审查意见书;
    3、用地合同,国土批文及对应的红线图或临时用地合同;
    4、消防、环保审查意见书;
    5、设计施工图纸。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汇总各科室意见,报局务会议讨论、审批。
    三、局委会审批同意后,如设计,需补充、修改的,发函通知建设单位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内容。复审合格后,报领导批准后发《临时建筑许可证》。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结构简易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内必须限期拆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一般规定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构)筑物的特征是结构相对简易、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