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近可以去兰州吗?兰州有疫情吗?不会隔离吧? |
释义 | 兰州防疫政策要求如下:来兰返兰人员,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 一、积极主动报备 (1)近14天以来,有国内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望;若确需来(返)望 ,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凡从国内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望人员,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省内目的地后积极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 1、如非必要,请您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地区。 2、出行前,事先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3、返回后,及时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备,配合当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做好自我及家人的健康监测 1、如您元旦假期从省外来(返)望,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倡导您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2、密切关注自己与家人的健康状况,如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请戴好口罩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 3、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或高风险暴露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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