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比较正常的拿户口本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搬家、办孩子准生证、孩子出生报户口、孩子上幼儿园、上小学一年级、上初中、上大学迁户口、在原籍找工作、失业登记、再就业、领低保、购房、售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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