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二审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符合提交,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2、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 4、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