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和身份证,失业(下岗)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身份证。 (三)户口迁出本市的。申请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 (五)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 (六)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 (七)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八)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需提交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工程预算书。 (九)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地产权证、工程预算书。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购房贷款合同和最近一次偿还贷款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