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能力受到损害,职工停止工作或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业转换费用。工伤职业转换费用包括职业培训费用、职业设计费用、劳动就业适应费用、劳动适应器具费用、交通、住宿、就业信息服务费用等。用人单位应当为停止工作的职工支付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费用,最高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职工自己选择转换职业,用人单位仍应支付职业转换费用。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能力受到损害,职工停止工作或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业转换费用。” 2. 工伤职业转换费用包括职业培训费用、职业设计费用、劳动就业适应费用、劳动适应器具费用、交通、住宿、就业信息服务费用等。 3. 用人单位应当为停止工作的职工支付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费用,最高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4. 职工自己选择转换职业,用人单位仍应支付职业转换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