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进入电梯是否违法 |
释义 |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电动车推进电梯只能属于不道德的行为,但还不至于达到违法行为的标准。但是电动车的存放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瓶车停放在楼道中会造成楼道间被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或地震等情况,不仅影响疏散,还可能对通过的人造成二次伤害。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导致电动车失火,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以及赔偿责任。因此,虽然将电动车推进电梯不违法,但对于其后续的充电、存储问题必须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以免事故的发生。 电动车不能进电梯是因为电动车材质易燃,一旦电动车着火,还会释放大量的有毒烟气,电动车上楼易引发灾难,将电动车带上楼会引发火灾,从而导致无法迅速逃离,更无法施救,一旦发生火灾影响疏散;电瓶车进电梯,门一关发生火灾后,一电梯人都会遭殃;由于高层的烟囱效应,势必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电动车进入电梯,占据了电梯的空间,大大降低了电梯的使用效率,影响了其他业主对电梯的正常使用;如果经常有电动车在电梯内进进出出,难免会与电梯产生磕碰,增加了电梯的故障率,也加快电梯的老化速度,所以禁止电动车上楼势在必行,必须阻止。更要规范停放小区指定位置,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里;不盲目改装电动车,例如电池、音响、照明等改造,容易造成引发火灾;如果有人推电动车进电梯,不要和其乘坐同一次电梯。 因此,电动车进电梯,造成电梯损坏或许是小事,但给高层用户造成生活不便就影响大了,造成火灾更是后悔莫及。如果因为在小区楼道之类的公共区域给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的,肇事者是会入刑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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