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工师申报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新情况、新理论、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社会、伦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等方面的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4、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6年;专业能力评价为及格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为10分以上。 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3年。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专业能力评价为及格成绩,业绩资历加分为10分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第三条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