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
释义 | 一是预算会计的体系不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尽管预算会计管理体系在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正式规范的标准体系,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等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客观上要求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统筹考虑,构建一体化政府会计。当前,我国的政府会计基本等同于预算会计。就检查情况看,单位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存在两张皮现象;无论是一级预算单位合并决算报表或是一级政府合并决算报表,由于核算基础等问题,存在重复合并或合并不完全等问题。 二是预算会计核算的基础不适应公共财政的需要。我国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预算管理的重心是收支管理,相对于权责发生制而言,收付实现制在控制实际支出不超预算方面有着显著的优越性。而对于政府会计来说,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会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会混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使这些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失控。第二,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造成会计信息不实。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进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中,存在因跨年度支出而出现结余不实的问题。第三,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据,财政支出只包括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第四,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不利于提高效率和绩效管理。 三是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职能是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包括对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而都离不开政府会计所提供的科学、合理和完整的会计信息数据。预算会计是以政府预算资金及其运动为核算对象,预算资金的运动只反映了政府受托责任的一部分,不是政府财务活动的全部,特别是在诸如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的核算和管理方面有明显不足,对长期负债以及其他政府债务也没有予以充分的反映和核算。如单位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处置存在随意性。对外投资已转让或者形成了损失,仍然在对外投资科目长期挂账,导致资产不实。部分单位对外投资未按规定记入“对外投资”科目,而是在“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进行核算,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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